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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15 新闻来源:郑州飞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 |
一起“奇怪”的诉讼,暴露了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昌铁路”)在房地产开发中将面临2.5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8月6日,南昌铁路全资子公司天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集房产”)将起诉景德镇乐平市乐屋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乐屋置业”)1783余万元的赔偿请求申请变更为1956余万元。 与增加不足200万元的赔偿金额形成对比的则是,天集房产在起诉中却莫名地放弃了对两名同是被告的个人赔偿请求,根据计算,这笔放弃的赔偿金额超过1.76亿元。 诉讼是由南昌铁路利用位于景德镇乐平县的存量土地进行合作开发房地产引起的。除了放弃索赔之外,在合作开发中,经天集房产层层监管和签字后,天集房产乐平项目部直接或者间接地将7674万元款项打入上述两名个人账户。 这既不符合诉讼要求、又违反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做法如何能够顺利进行?南昌铁路、天集房产与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显得“不清不楚”,各方均未对《中国经营报》的采访给予明确答复。 乐平所在地的铁路存量土地开发纠纷只是南昌铁路局房地产开发中的个案,中国铁路总公司(下称“中铁总”)分布在全国的18个铁路局,则手握3亿平方米的可开发利用土地,乐平一案敲响了中铁总在大开发中关于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重要命题。此前,南昌铁路原土地房产管理处处长李金根、天集房产原总经理彭政国等均因受贿被立案。 放弃1.76亿元赔偿诉求 由三方组成的被告,却在诉讼中仅有一方被索赔,天集房产的“选择性诉讼”或将直接导致南昌铁路17607.42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2018年1月,天集房产向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下称“南昌铁路中院”)起诉乐屋置业,要求后者赔偿其经济损失1783.2475万元,这个损失只是全部损失的10%。 起诉状显示,2007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乐平铁路经济适用房合作开发协议》(下称《合作协议》)。由于“资金缺乏,项目难以推进”,2014年11月26日,乐屋置业将《合作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90%份额转让给了张金斗和汪柱根两个自然人。 文件记载,乐屋置业与两个人的转让协议得到了天集房产的认可。2016年5月20日,作为甲方的天集房产与作为乙方的乐屋置业、张金斗、汪柱根,签订《补充协议》确认上述转让的有效性。 天集房产在起诉书中表述,《合作协议》中的乙方由乐屋置业单一主体变为被告(乐屋置业)、张金斗、汪柱根三方,其中被告乐屋置业占10%的合同份额。“鉴于被告经营性状况不断恶化,为了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原告解除《补充协议》,要求乐屋置业按照10%的合同份额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这个奇怪的诉讼让法律人士感到疑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法院遇到此类情况要么要求原告补全所有被告,要么要求原告撤诉,法院的做法存在问题。“天集房产将一个完整的被告分割开来,则意味着未来对未被起诉的张金斗和汪柱根丧失胜诉权(可以起诉但不能胜诉)。” 2018年8月6日,天集房产向南昌铁路中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将对被告乐屋置业的赔偿损失由1783.2475万元提高到1956.38万元,但仍未提及张金斗和汪柱根。按照天集房产的索赔计算,张金斗和汪柱根应该被索赔17607.42万元。 刘俊海教授表示,这样“选择性诉讼”并不能解除张、汪二人与天集公司的合约,在法院未判决解除天集公司和张、汪二人的协议前,张、汪不仅免于巨额索赔,还将继续享有合同项下的90%权益。 据南昌铁路中院的通知,该案原定于2018年9月14日宣判,但目前,案件中止审理。如果案件判决,就意味着天集房产将丧失17607.42万元的追索权,受天集房产委托处理法律事务的苏律师就这个问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这个问题,我真回答不了。” 巨额国有资金打给个人 与资金困难项目难以为继矛盾的是,天集房产不仅在索赔中“选择性起诉”,还在开发过程中将7笔总计7674万元国有资金转账给张金斗和汪柱根两个个人,而这两个人恰恰是天集房产放弃起诉索赔的对象。 工商资料显示,天集房产成立于1995年,是由南昌铁路投资28000万元而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而南昌铁路则是隶属于中铁总的国有独资公司。 天集房产对外合作源于南昌铁路的授权,《合作协议》签订前,南昌铁路与乐平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多份铁路职工宿舍区改造以及土地变性优惠政策等多项协议。经过一番运作后,2013年12月5日,天集房产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得了土地开发权。 此前,天集房产与乐屋置业已经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约定以乐平铁路地区货场等三宗共34563.49平方米国有土地合作开发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以改善铁路职工住房条件。《合作协议》签订后,天集房产于2014年6月13日在乐平市成立“工程项目部”,并派人参加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其中包括负责财务和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监督。 按照天集房产起诉书陈述,项目由于“缺乏资金”很快陷入瘫痪。不过,与天集房产陈述不同的是,在项目开发中大量资金从天集房产的资金账户或直接或间接集中转入个人账户。 银行流水显示,土地摘牌后出让金返还到账后,经天集房产逐级审批,项目部将2469万元直接打入与项目无关的张金斗个人账户。其中,2014年8月13日800万元、2014年9月17日500万元、2014年11月25日1169万元。 2014年9月30日,天集房产以项目的名义向南昌银行贷款6000万元。随后,经天集房产逐级审批,项目部以支付虚假工程款的名义向张金斗、汪柱根转账5205万元。 其中,以江西省乐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的名义支付3005万元,以江西宏达建筑有限公司的名义支付3200万元。银行流水显示,总计6205万元虚假工程款在经过建筑公司在扣税后全部转给张金斗和汪柱根,总计5205万元。 面对总计超过2.5亿元国有资金转给个人,受天集房产委托处理法律事务的苏律师表示“无法回答”,天集房产总经理赖学升则拒绝了《中国经营报》记者的采访。 铁路土地开发缺乏监督 在大量诉讼纠缠中,天集房产在乐平市的项目开发陷入停滞,带给南昌铁路的损失远远不止2.5亿元。公开资料显示,南昌铁路天集房产排名中国房地产百强,在江西南昌、上饶、鹰潭、贵溪、新余等地均有在建项目。 天集房产只是中铁总下属众多房地产开发公司之一,中铁总所属的18个铁路局于2017年全部完成公司制改革,当年11月19日18个铁路局正式以“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挂牌运营。 改革后在挖掘铁路存量土地开发上,北京、沈阳、西安、广州、郑州等17家地方铁路局集团公司,均明确新增了“房地产开发”或“房地产开发经营和中介”等业务,实际上之前各地铁路局已经将经营触角伸向了房地产开发。 铁路高负债让中铁总开始整合存量土地,寻找新的收入增长点。2018年8月31日,中铁总发布了2018年半年报显示,中铁总资产为7.865万亿元;负债为5.145万亿元。上半年收入为4988.31亿元,税后利润为-3.68亿元。 中铁总表示,18个铁路局的改制,标志着铁路公司制改革取得了重要成果,也为国铁实现从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转型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加强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实现多元化经营,让现有资源优势发挥应有的价值,是中铁总公司制改革的应有之义。” 2017年中铁总公开的数据显示,中铁总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其中既有铁路土地总面积68万公顷(68亿平方米),可开发利用土地3万公顷(3亿平方米),分布于18个铁路局所在的31个省、市、自治区,超过当时房企土地储备量最高的中国恒大(2.76亿平方米)。 不过,如何实现存量土地商业价值最大化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也成为业内共同的担忧。中国人民大学国企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锦曾建议,将国有企业改革与完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明确土地权益相结合,可以降低企业改革成本,促进国有企业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实现土地资产价值。 南昌铁路天集房产在乐平的项目已经暴露了铁路存量土地在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公开信息显示,2016年南昌铁路原土地房产管理处处长李金根(正处级)和彼时负责乐平项目的天集房产原总经理彭政国(正处级),涉嫌受贿被南昌铁路检察院立案侦查,南昌铁路房地产开发中的问题开始暴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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